違規丟垃圾 6公司被罰款

Published at Aug 02, 2023 02:40 pm
(本报斯市2日讯)淡武廊县执照和执法单位昨天对该县多个地区展开了列常检查行动。 检查结果发现,共有6家公司因《轻罪法》规定的违反而受到罚款,即不按规定方式且不在指定地点投掷和堆放垃圾的犯罪行为。 Hasnorah Enterprise公司、AJ Workshop、Adnan Jaya公司和Laku Jaya公司各罚款汶币1000元;Kainat Group of Company和Syarikat Yusmal Sdn Bhd各被罚款汶币500元。 这些公司被限一周内的时间来支付罚款,并被勒令清理垃圾。 如果未能遵守指示,则可根据《刑事犯罪法》第12(1)章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处罚,即初犯罚款不超过汶币1000元,重犯罚款不超过汶币3000元,而后续犯罪则坐牢不超过3个月。 因此,淡武廊县公署提醒民众和企业业主不要忽视清洁问题。 这项行动是淡武廊县公署持续采取的步骤,以便各方都注意并承担起保持我国环境清洁的责任。

Author

Thiann Kok Hua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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